发生交通事故后,残疾赔偿金是以事故发生时的年龄计算,还是以其他的时间点起算呢?都江堰吴律师为您解答:

在交通事故处理实务中,残疾赔偿金从事故发生时计算还是从定残日计算,往往是当事人及家属最为关心的问题。常关注都江堰吴律师网站的朋友都清楚,60岁以后,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年限每年递减,这对伤者而言越发不利。因此,在与保险公司协商时,双方常常仅因这个问题产生矛盾,甚至对簿公堂。

实际上,法律早已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所以,各位读者在发生交通事故且治疗终结后,仍需积极申请伤残鉴定,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要时,也可联系都江堰吴律师寻求协助。


作者: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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