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仍是当下就业和企业用工的大方向,劳务派遣工是否就在就业时低人一等?受到侵害该找谁索赔?
都江堰吴律师 13088289315 就劳务派遣注意事项展开说明: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管理劳动者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都江堰吴律师 13088289315 说明:
小李与某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小李到月饼厂上班。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二、劳务派遣的使用形式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 临时性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 辅助性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 替代性工作岗位: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都江堰吴律师 13088289315 说法: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所以临时性用工不得超过6个月,但辅助性工作岗位则不受6个月的约束。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禁止使用劳务派遣的岗位:
企业专职消防队员等安全生产岗位和煤矿、非煤矿井下工作岗位。企业应对以上岗位采用直接用工方式,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的用工企业必须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所以派遣至个人家庭担任保姆、月嫂是不符合劳务派遣的。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动者在求职时,如遇到称可以派遣至国企等单位工作时一定要检查对方是否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 工作地点;
- 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 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 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 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 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 经济补偿等费用;
- 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 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 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同时不得将连续用工分割为多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都江堰吴律师 13088289315 说法:
尽量保证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
四、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保障
- 同工同酬: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如果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 工资保障: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 工伤保险: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都江堰吴律师 13088289315 说法:
在做到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同时,也要注意到,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社保、工伤的第一责任人都是劳务派遣单位,即人力资源公司。
五、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1. 因被派遣劳动者的原因导致退回
- 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被派遣劳动者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被派遣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被派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被派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被派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被派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 因用工单位的原因导致退回
- 劳务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用工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 用工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用工单位其他因劳务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3. 因派遣协议期满退回
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4. 劳动者主动解除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5. 重新派遣时的特殊情形
因用工单位原因致使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都江堰吴律师 13088289315 说法:
劳务派遣与正式工都享有《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且因用工单位原因致使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如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 吴律叨叨
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写这篇文章,缘起于刷抖音看到有不少给人感觉是律师但无任何资质认证的主播在说所谓的《2025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经吴律师在人大法律库、北大法宝、多个地方的人社网站查询,均未查到《2025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现行有效的仍是2014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公布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所以无论是需要维护自身权益的劳动者还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在使用AI进行辅助时,仍然需要自己到权威法律库进行检索核对,避免遭遇AI造法,给自身造成不便。
作者 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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